上海銀行 小小兵 分期卡 將來不再12期了
親愛的卡友您好:
本行擬修正「信用卡約定條款」及「信用卡分期付款及特別約定條款」內容如「新舊約款對照表」, 修正後文字以紅色粗體加底線字體標示,將自民國113年7月1日起生效。如您對本次「信用卡約定條款」 之修正有異議,請於條款生效日前通知本行終止信用卡契約,並得於信用卡契約終止後請求按本年度實際持卡月份(不滿一個月者,該月不予計算)比例退還本年度部分年費。 若您未於條款生效日前表示異議,視同您已承認以下條款變更。如有任何問題,請致電本行電話客服中心(02)2552-3111。
上海銀行信用卡中心 敬啟